女子收到快遞,打開嚇得一夜未睡!警方:行拘!
雙十一你有買買買嗎?
對于剁手黨來說
每天最快樂的時候
應該就是拆快遞吧
不過近日
一位女子拆開快遞后
卻被嚇出一身冷汗!
怎么回事?
日前,河南南陽的居民張女士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張女士稱,自己收到一個陌生快遞,回家打開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個祭祀用的紅色“靈屋”,而且這個“靈屋”的門上,赫然貼的是張女士的照片!這可把她嚇壞了,趕緊帶著快遞來報案。
接到報案后,當地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展開調查,最終在內鄉縣城,一個偏僻的快遞站找到了蛛絲馬跡。
通過調取店內監控,民警鎖定了嫌疑人洪某。據悉,洪某居無定所,經常在西峽和淅川兩個縣內活動,通過對洪某可能的居留點進行摸排,最終,洪某在淅川縣某小區附近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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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得知,違法行為人洪某,近年來家庭不和、生意失敗、欠債較多。多重打擊下,產生了仇富心理。
之前,洪某到西峽縣丁河鎮祭祖時,在張女士經營的店鋪購買火紙,洪某看到其店內生意火爆,對比自己的處境,心里產生了巨大的落差,遂產生了報復心理。
于是,洪某在西峽縣城購買了一個用于喪葬焚燒的“靈屋”,并把偷拍來的張女士照片粘貼到“靈屋”的正門口,然后駕車到內鄉縣一個偏僻快遞站,將該“靈屋”快遞到張女士家中。
對于這樣的行為
不少網友表示
太過分!應嚴肅處理!
目前,違法行為人洪某
因尋釁滋事
已被公安機關
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
別以為郵寄的方式就抓不到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郵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郵寄禁郵物品情節嚴重,達到一定程度社會危害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恐嚇為目的的郵寄行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目的郵寄行為,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等。
來源:新聞坊綜合平安南陽、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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