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殺流浪貓的學生考上事業編?大批網友舉報!官方回應→
近日,有網友爆料,《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考察人選名單》中,考生蘇某某與曾因虐貓被華中農業大學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蘇某某同名同姓,疑為同一人。
記者查詢發現,桂林市人社局官網6月19日公布的名單顯示,考生蘇某某考取的單位是桂林市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位二”,該崗位招考1人,蘇某某筆試成績199.50分、面試成績84.30分,為該崗位考試總成績第一。崗位是從事轄區內就業服務的管理宣傳服務工作,屬于事業編制。
6月29日晚,記者致電平樂縣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接到一些反映相關問題的信息。如果這名考生確實為虐貓者本人,會根據事業單位錄用考察程序去處理,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則不予錄用。
30日,記者致電桂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已接到很多舉報,局里非常重視此情況,“由招聘單位去了解核實此事,我們也會密切關注后續?!?/p>
隨后,記者從招聘單位桂林市同安鎮獲悉,考生蘇某某確為因虐貓被華中農業大學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蘇某某,“已經關注到此事,目前處于政審考察階段,考察結果需持續關注桂林市人社局官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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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經筆試、面試,按照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疾觳缓细竦?,不得進入體檢環節。招聘組織部門根據招聘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后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此前報道
2024年年底,不少學生在網絡平臺反映稱,從10月開始,華中農業大學校園內有多只流浪貓疑似遭投毒死亡。
2024年12月7日,華中農業大學曾發布情況通報稱,在校生蘇某某于10月至11月,共將5片人用某類藥物碾成粉末,分次兌水投喂了校內流浪貓。學校依規給予蘇某某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 | 羊城晚報綜合大皖新聞、封面新聞、現代快報、上觀新聞
編輯: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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