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54歲“副部虎”王勇被判死緩,16年受賄2.71億余元
7月8日,“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的省部級官員,54歲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其受賄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將追繳在案的王勇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出生于1971年3月的王勇,50歲躋身副部級;53歲任上落馬,同年遭“雙開”,通報中罕見被批“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如今54歲的他,被判處死緩。
長期在貴州工作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擔任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指揮部指揮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幫助有關單位和個人承攬工程,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1億余元。
公開簡歷顯示,王勇畢業于四川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畢業后到民航西南管理局工作,從航行氣象處氣象臺科員做起,歷任計劃處副處長、處長,規劃統計處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等職。任職期間,獲四川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學位。
王勇 資料圖片
2011年,40歲的王勇出任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局長、黨委書記。2015年,任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貴州省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次年為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貴州省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2018年1月,王勇出任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9年4月,在民航系統工作近30年后,王勇履新貴州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2021年4月,50歲的王勇跨省晉升省部級,出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
2024年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西藏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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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
2024年7月,王勇被“雙開”。
對王勇的“雙開”通報中,指其欺騙組織,搞政治攀附,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此外,王勇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p>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中還指出,王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新黃河記者檢索中紀委網站發現,在近年來對中管干部的處分通報中,這一表述系首次出現。
“雙開”次月,王勇被決定逮捕。緊接著,2024年9月,王勇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中再被點名。
通報披露,2013年至2024年,王勇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食用高檔菜肴,飲用高檔白酒,相關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和高檔手表、首飾、高檔白酒等禮品;長期無償借用多名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車輛,并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司機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務。
當庭認罪悔罪
今年2月,王勇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勇利用擔任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及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指揮部指揮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5月,王勇受賄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庭上,王勇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一審庭審現場
如今,王勇一審被判處死緩。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王勇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幫助有關單位和個人承攬工程,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1億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王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鑒于王勇歸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已部分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杜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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