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反腐即將終審:涉案總金額超過3.2億 16人已獲刑
北京時間12月16日消息,上周三至周五,湖北省各地法院對杜兆才、劉奕、李鐵、劉剛、戚軍前足球圈官員及足壇人士進行了一審宣判,至此,中國足協系統內涉案的人員中,未宣判的只剩下原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和原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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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包括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松、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
其中陳戌源獲刑最重。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從已經公開數據顯示,此次中國足球反腐案,涉案總金額已經超過了3.2億元: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一審以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相關違法所得以及個人名下全部財產全部收繳國庫,陳戌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103萬元(400萬未實際取得)。此外,前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李鐵涉案金額將近1.2億,兩人加起來就已達兩億;其他在體育總局以及中國足協各部門任職的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同樣是千萬級別,其中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4341萬元;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2254萬元;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2200萬元;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管部原部長陳永亮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1934萬元;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1200萬元。
足壇反腐案已宣判人員一覽: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審被判11年,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獲刑11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受賄案一審獲刑7年,并處罰金60萬元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一審獲刑6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原部長劉磊受賄罪、行賄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獲刑11年,并處罰金140萬
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6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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