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群對罵半小時,這是“堵車”還是賭氣?
本文轉自【東營公安】;
本是“相親相愛”的業主群
誰知幾位業主
一言不合在群里互懟
你不退,我不讓
群聊瞬間變“戰場”
“一大早就在業主群里罵罵咧咧,有什么事可以給我打電話,咱們該挪車就挪車,一上來就在幾百人的群里罵我!”近日,東營公安分局接到周女士報警,稱自己因停車問題與同小區的兩位業主在微信群里發生糾紛,一時氣不過,雙方就在業主群里互相辱罵,為降低負面影響,辦案民警經過調查,找到了嫌疑人吳某和王某。
經查,由于周女士當晚在小區找不到停車位,就把車停在了一家商鋪門口,第二天一早吳某二人準備開門做生意,卻發現店鋪被周女士的車堵上了,“她把門堵了讓我們怎么做生意?當時也是氣昏頭了就在群里罵了兩句……”經詢問,三人對自己辱罵他人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東營公安分局依法對周某、吳某、王某三人予以行政拘留3天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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