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慶一女子一頓折騰,房子沒買成“倒搭”兩千多!
本文轉自【大慶晚報】;
“購房款交了,合同也簽了,房子竟然不能過戶?!?/p>
10月22日,市民王女士找到記者,稱其姐姐孟女士通過“開航地產”,買了一套價值36.5萬元的二手房,過戶時發現,房屋因違建已被相關部門查封,無法交易。
王女士說,房主表示他不知情,所以很快就退回了先前交的15萬元,但中介公司不肯返3650元傭金。
針對王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反映:查封房無法過戶
王女士說,其姐姐孟女士在上海工作,為了給大慶的父母買房,在網上找到了“開航地產”中介公司。
隨后,孟女士的父母通過“開航地產”工作人員帶看,相中了唯美主邑小區一套價值36.5萬元的二手房。
10月11日,孟女士作為乙方,委托“開航地產”與房主(甲方)簽訂了一份《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按照合同約定,孟女士向房主支付了2萬元定金,向中介公司付了3650元傭金;10月18日前,完成過戶。
10月18日準備過戶當天,遠在上海的孟女士接到父母電話:“房子被相關部門查封,無法交易?!?/p>
孟女士一聽,心涼了半截,原來,在過戶之前房主表示要提前還公積金,她已轉給房主13萬元,加上之前的定金,已經付給房主15萬元。
孟女士立即聯系房主,向對方提出退房的訴求,并要求退還房款。
遭遇:購房傭金無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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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中王女士表示,房主說其事先并不知房子被查封,并對無法交易表示歉意,很快就將15萬元退還了。
事后,孟女士也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還傭金,但對方表示這件事是房主違約,應該找房主要傭金。
由于孟女士在上海工作,暫時不能回大慶,就委托妹妹王女士與中介公司協商。
王女士表示,中介公司在推薦房源前,未盡到如實提供房屋真實、準確信息的義務。如今,房屋被法院查封,是既定事實,最終無法交易,中介公司有一定的責任,應該退回傭金??芍薪楣緢猿终J為沒有責任,不能退還傭金。
無奈之下,王女士找到媒體,希望幫忙溝通。
中介:房屋查封不知情
采訪中記者看到,雙方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第八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上寫有:如果甲方(房主)提供的相關房屋產權手續、合同或相關產權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或房屋被查封等,導致房屋產權無法過戶或公證,或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不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孟女士);或者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提高房屋交易價格;或者甲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情形,均為甲方違約。若甲方違約,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以相當于房屋總價的20%數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丙方(中介)收取乙方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由甲方直接賠付給乙方。
那么,中介人員帶看房時,是否了解情況?
10月22日,記者陪同王女士一起找到“開航地產”,負責人劉先生接受了采訪。
劉先生表示,針對房屋被查封,事先他并不知情。真相是孟女士買房第二天就后悔了,當發現房屋被查封后,房主表示一周內解除查封,如今已解除查封,可以正常交易了,但孟女士不想等了。
“傭金都包括哪些服務?”記者問。
“包括帶看、選房、簽合同、過戶?!眲⑾壬f。
協調:中介退還1000元
采訪中劉先生強調,雙方私下交易退房款,這種情況與中介沒有關系。所以,不同意退傭金。
對劉先生的說法,王女士表示不認可。
王女士表示,簽訂合同前,該房屋就已經被查封了,這就意味著這套房子沒有資格進行交易,而中介公司沒有審查房屋情況,無法保證交易的順利實現,應返還傭金。
經記者協調,劉先生給出了解決方案——退還王女士1000元。
對于這個解決方案王女士表示認可,現場收到轉賬,雙方和解。
提醒:事先到相關部門查詢
針對這起糾紛,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嵐律師給出建議。
過戶前雙方應共同到房地產登記部門查詢交易房產是否有抵押、被查封保全或是被限制交易的情況,如果有這些情況,房產是無法交易的。
另外,如果交易房屋有被查封凍結的情況,中介公司應當向買房人如實說明,中介公司應當說明而未說明的,那么中介公司存在過錯,應當根據過錯大小相應退款。
同時,和中介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應當明確約定如果無法正常過戶,中介公司應當退款的相應條款,以避免出現糾紛時沒有依據,導致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
記者:王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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