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近期嚴查違規吃喝 認定違規吃喝的關鍵是什么?
【資料來源于新華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新華每日電訊、中國新聞周刊等】
近日,中央通報多起黨員干部違規吃喝死亡事件引發關注,被稱為“奪命飯局”。
據新華社5月13日報道,河南10名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5人共飲4瓶白酒,1人飲酒后當日下午死亡;新華社6月1日消息,時任湖北省黃梅縣統戰部部長羅盤軍違規聚餐飲酒,當日下午死亡;時任安徽安慶宿松縣千嶺鄉黨委副書記吳行舟違規聚餐飲酒,次日凌晨死亡。
5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布了2025年4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匯總情況。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共查處違規吃喝問題6483件,是查處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的一大重點。
什么是違規吃喝?認定違規吃喝的關鍵在哪
據官方消息,違規吃喝是指違反規定接受、提供宴請,其中包括違規提供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公款宴請及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以及違反規定組織、參加公款支付的宴請等行為,是典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違規吃喝案件主要有四類,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二是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三是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四是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
那么,認定違規吃喝的關鍵是什么呢?根據違規吃喝問題的構成要素,認定違規吃喝的關鍵點在于弄清參與吃喝的人員關系、吃喝的地點性質和吃喝的錢款來源,也就是和誰吃、在哪兒吃、誰付錢。
1、和誰吃
黨員干部也有生活,也需要維系感情,不是說和誰吃飯都不行,如果是和家里人、親朋好友的正常聚餐,那么沒有任何問題。
不過,根據《條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無論吃飯花費的是否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黨員干部一概不能接受。下屬、下級單位、企業、管理和服務對象,帶有這些詞條屬性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在哪兒吃,只要是對方宴請,吃了就是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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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哪吃
這是判定是否違規吃喝的另一個關鍵因素。在這方面,如果只是單純通過吃喝地點來判斷是否違規,那么需要注意的就一個地方:私人會所或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
只要是這類場所,不管和誰吃,不管誰付錢,不管是否影響執行公務,一律違規。
3、誰付錢
這是認定違規吃喝問題最關鍵的因素,也是違規種類最多的因素。一般對違規的認定,分兩種情況:
一是假公務真吃喝。就是假借公務活動之名,實際并不存在真實的公務活動,用公款來支付吃喝費用。
二是真公務超界限。就是雖然確實是公務活動,接待“師出有名”,但是卻超標準、超范圍,或者借機大吃大喝。比如,本來是接待2個人,但是想吃的好一點,就作假接待4個人,用4個人的用餐標準來接待2個人。
近期為何嚴查違規吃喝問題?多省連日發聲
相關違規案例通報后,多省市集中表態處理。5月15日,河南省違規吃喝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召開;湖北省委連續兩天召開會議,研究整治違規吃喝問題;同日,四川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指出,該案發生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是典型的目無法紀、頂風違紀,嚴重破壞地方政治生態和黨群干群關系,嚴重損害四川干部隊伍形象,性質極為嚴重,影響極為惡劣,教訓極為慘痛。
“吳行舟事件”所在的安徽省也召開了會議。6月1日晚,安徽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指出,宿松縣千嶺鄉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等違規吃喝問題,是典型的目無法紀、頂風違紀,性質極為嚴重、影響極為惡劣、教訓極為慘痛;6月7日會議再次強調集中整治違規吃喝是學習教育的一項重要任務,要以壯士斷腕猛藥去疴的決心向違規吃喝發起總攻;6月9日,進一步強調露頭就打、反復敲打的高壓態勢。
此外,浙江、遼寧等多個省份近日也召開會議并表態,集中整治違規吃喝等問題。
“酒桌腐敗”并非一個新問題,因何屢禁不止?湖北省統計局原副局長葉青告訴媒體中國新聞周刊,在我國長期形成的酒局文化中,很多人認為“小酒桌可以解決大問題”,信奉“酒一喝,杯一端”,事情就辦妥,可以說,在推杯換盞中充斥了 “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因素?!傲_盤軍事件”中,就有房企黨委書記請客。
華東地區某市一位紀委干部劉偉(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黨員干部違規吃喝問題難以整治,與其背后的“圈子文化”“幫派文化”密不可分。一些黨員干部認為,不參加相關酒局,就融不進相關圈子,所以爭相參加飯局,“他們看重的不是飯局,而是圈子”。
中央黨校教授汪玉凱表示,2012年底,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推動了黨風、政風、民風、社風的好轉,黨員干部大吃大喝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但隨著時間和形勢的變化,一些吃喝方式不斷變化,更加隱蔽。
葉青也認為,近年來,在“三公” 經費中,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的管理已較為完善,但公務接待費還有很大的節約空間。黨員干部違規吃喝問題屢禁不止,與該問題具有隱蔽性有關,例如,他們選擇的聚餐地點難以被發現,通常還刻意避開工作時間;在接待經費中,不排除有些單位通過作假偽裝成了其他消費支出,這種“隱蔽性公款吃喝問題”也增加了被發現和查處的難度。
媒體潮新聞則表示,違規吃喝被稱為“舌尖上的腐敗”,敗壞黨的形象、帶壞社風民風。違規吃喝問題,發生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之際,更是典型的目無法紀、頂風違紀行為。違規吃喝問題看似小事,背后卻是“由風及腐”“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深層問題。風腐問題往往同根同源、互為表里。個別黨員干部以“小事小節”“朋友聚餐”為借口,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等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搞“圈子文化”“碼頭文化”。不法商人借此展開“圍獵”,拉攏腐蝕黨員干部。起初的幾次“推杯換盞”,其實是為后續的腐敗行為“開閘放行”。
綜合通報內容可以發現,這些典型案例所涉及的黨員干部,大部分處于權力、資源相對集中的崗位。而違規吃喝是大部分違規違紀行為的“導火索”,是腐敗問題的“催化劑”。
潮新聞還強調,必須認識到當前“四風”問題依然嚴峻復雜,頂風違紀時有發生,隱形變異潛滋暗長,風腐交織日益凸顯。一些人將吃吃喝喝遁入“地下”,披上“隱身衣”,躲進“青紗帳”,挖空心思躲避監督。近期各地通報的典型案例顯示,私人會所、私房菜館、企業內部食堂甚至私營企業主的家中,都有可能成為違規宴請發生的地點。一些商人老板還會“花樣百出”,以各種形式承擔費用、提供好處。這進一步增加了糾查難度。
地方層面,針對“舌尖上的歪風”,各地持續緊盯不放、寸步不讓,不斷創新監督方式、織密監督網絡。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紀委監委日前聯合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加強對私人會所等隱蔽場所監管。同時,深化與公安、司法、審計、稅務等部門協作,建立問題線索雙向移送機制,深挖背后潛藏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在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在行動。如杭州市余杭區紀委監委構建“由風查腐”工作機制,要求辦案人員全面分析被反映對象,必看是否有“吃喝圈”、請托事項、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問題,堅持違規吃喝組織者與參與者一起查、收禮者與送禮者一起查、失職失責者與監管不力者一起查、請托說情者與干預插手者一起查。
官媒:整治違規吃喝為餐飲業“祛邪扶正”
吃喝問題絕非小事小節,關系黨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中,全國各地方和單位聚力用勁整治違規吃喝問題,“舌尖上的腐敗”進一步得到遏制,推動黨風和社會風氣進一步向好。
官媒新華每日電訊則表示,管住一些領導干部的嘴,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心。但毋庸諱言,也有少數人發出“影響餐飲業發展”的雜音。雜音的存在,首先是對整治違規吃喝風的歪曲。整治,關鍵是管住“違規”,有著嚴格的法紀界限,指向的是“舌尖上的腐敗”,而不是正常的餐飲業。相反,剎住違規吃喝的歪風,擠掉寄生在腐敗與不正之風灰色鏈條上的泡沫,“祛邪扶正”,有助于餐飲業回歸健康業態,以更高質量的服務、更公道合理的價格吸引更多消費者,從而長久繁榮持續紅火。餐飲業的健康發展,是靠廣大普通消費者撐起來的。被違規吃喝扭曲的餐飲,虛假繁榮不可持續。
整治違規吃喝,確實會有一些靠“舌尖上的腐敗”紅火一時的餐廳飯店會受到影響。但這樣的餐廳飯店必須放棄幻想。一些熱衷接待違規吃喝的餐飲經營主體,深諳請吃者“不講價格講排場”的潛規則,習慣了鋪張浪費的錢好賺,因為多貴都有人買單。久而久之,承接此類宴請成了他們瞧得上的生意,老百姓前來消費則望“價”卻步。把因違規吃喝而虛高的價格調下去,讓“實惠”重入菜單,才能吸引更多公眾愿消費、敢消費。
另一方面,違規吃喝助長了奢靡之風,“舌尖上的腐敗”加劇了“舌尖上的浪費”——自己買單的老百姓,必定不選奢靡不忍浪費。
中紀委:黨員干部參加這20種飯局就“出局”
1、不準參加公款宴請:公務接待必須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超范圍、超標準安排的公款接待,應屬于公款宴請。
2、不準接受企業安排的吃請:到企業開展公務活動,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請,確需對方協助安排的應自行支付餐費。
3、不準到企業搞變相吃喝:公務用餐應安排在單位內部接待場所或者政府定點采購的飯店,不得利用企業的招待場所搞變相吃喝。不得參加由企業組織的宴請活動,更不得要求企業為單位或個人的宴請活動買單。
4、不準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吃請:當事人、請托人、利害關系人以及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吃請,應當拒絕。對于其他吃請人情況、吃請動機、吃請范圍不明的飯局,也應自覺回避。
5、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務執行的吃請:執行特定公務期間,除了正常公務接待,應拒絕其他一切可能影響正常公務活動的吃請,更不得借機大吃大喝。
6、不準用公款宴請私客:公務接待對象是指到本單位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經批準按規定予以接待的人員,非上述對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務接待。
7、不準參加大操大辦的婚喪喜慶宴席: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提倡簡樸,防止大操大辦、大吃大喝。對于他人大操大辦的婚喪喜慶宴席,不盲目捧場,應自覺回避。
8、不準參加各類帶有斂財性質的宴席:借舉辦各類宴席之機,收受平時無正常人情往來對象所送的禮金,是一種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公職人員既不應舉辦這類具有斂財性質的宴席,也不應參加。
除上面提到的8種飯局外,以下這12種飯局公職人員也需警惕!
1、不準上下級之間搞相互吃請:確因公務活動,需上級單位或下級單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上下級之間,不應安排其他無實質性公務活動的相互吃請。
2、不準同城之間安排公務用餐:市區或同一縣(區)各部門之間的公務活動,應個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單位公款買單,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準接受基層單位吃請:到鄉鎮等基層單位開展公務活動,確需接待安排的,原則上應在鄉鎮“廉政灶”等單位內部食堂就餐,不得讓基層單位安排宴請。
4、不準接受異地接待:到轄區以外的地方開展公務活動,應按照公務出差有關規定自行安排用餐。確因條件所限無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務函后可由對方單位按公務接待標準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務活動區域之外的異地吃請。
5、不準接受村級組織安排的吃請:到村級組織開展公務活動,原則上應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請;確需對方協助安排的,應自行支付餐費。
6、不準公務外出期間公款吃請:外出參加會議、考察和學習培訓等活動,應嚴格遵守有關紀律,不得借機相互吃請;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報銷應該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費用。
7、不準參加帶有公務接待性質的夜宵:公務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產生的夜宵費用,均應由個人支付,不能公款報銷。
8、不準在內部接待場所宴請私客:單位內部接待場所必須用于本單位正常的公務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單位干部職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給外單位人員接待私客。
9、不準在內部接待場所搞變相吃喝: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或超標準裝修、裝飾單位內部接待場所,同時內部接待場所必須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不得變相搞大吃大喝。
10、不準參加在私人會所或高消費娛樂場所安排的吃請:公務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業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公職人員不得出入私人會所,更不得在私人會所、高消費娛樂場所安排吃請或參與他人安排的吃請。
11、不準參加違反規定的同學會、老鄉會:私下聚會也要注意參與對象,除了客人來訪、朋友聚會等正常人情接待往來,其他以同學會、老鄉會等名義舉辦的明顯帶有小圈子性質的聚餐活動,應明確拒絕或自覺回避,更不得以權謀私、用公款買單。
12、不準參加其他違反規定、有損形象的吃請:吃請聚會既要遵守黨紀條規,分清時間場合;也要尊重當地一些風俗習慣,注意社會影響。對于一些明顯違反紀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可能損害黨員干部隊伍形象的飯局,應自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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